財匯局:未見其他司法區因缺乏董事資料出現審計困難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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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計劃分階段實施新查冊制度提案,並掀起社會不同討論,其中會計業界反對收緊。香港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財務匯報局發表聲明,根據香港及國際審計準則,核數師在執行審計項目,包括為上市公司審計時,必須獲取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以降低審計風險至低水平,而核數師是否已取得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是專業判斷事宜。
財匯局指,港府的提案細節尚待考慮,而附屬法例草案尚待公布。財匯局知悉對提案所表達的不同的觀點,包括會計業界的觀點將留意提案的發展,並繼續維持香港上市實體審計的水準。
財匯局表示,就有關與董事進行交易的任何審計過程中,核數師都不應假設僅有董事的住址及身份識別號碼是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而核數師在得出審計結論之前,必須留意其他確證或矛盾的資料。
該局亦注意到,在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其他司法管轄區,並沒有因為無法取得董事個人住址或完整身份識別號碼,而在進行審計或相關工作方面出現重大問題。當局認為,本港核數師經驗豐富,有能力評估他們從公司註冊處及其他來源所取得的資料,是否足夠以達致審計目的。
目前的提案建議,在全面實施《公司條例》(第622章)第47至59條規定的新查冊制度後,董事的個人住址及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受保護資料)不會供公眾查閱。取而代之,董事個人的通訊地址和部分身份識別號碼可供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