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吊銷藺常念牌照7.2個月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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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暫時吊銷智易東方負責人員藺常念的牌照7.2個月,由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止,又指其行為未能符合其作為持牌法團負責人員所須達到的標準。藺氏持有1號(證券交易)、4號(就證券提供意見)及9號(提供資產管理)牌照,並為智易東方的負責人員。
證監會於今年3月,已就智易東方於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6日期間違反發牌條件及在銷售非上市債券方面犯有缺失作出處分。而有關違規行為及缺失,可歸因於藺常念沒有履行作為負責人員兼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證監會指,藺常念在關鍵期間,容許智易東方向客戶提供委託帳戶管理服務,及直接向上市公司介紹客戶認購由這些公司所發行的非上市債券,故直接導致智易東方違反其發牌條件。藺氏亦表現出他基本上並不了解亦沒有妥善管理與智易東方的業務相關的風險。
證監會特別指出,藺常念沒有確保智易東方在向客戶作出建議之前,對非上市債券進行充分的產品盡職審查;在智易東方設立有效的系統以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並確保就非上市債券而向客戶作出的建議或招攬行為對該等客戶而言,是合適且合理的;在智易東方實施政策和程序,以確保向客戶提供的投資意見或建議備存文件紀錄,並向客戶提供書面意見的副本;及確保向客戶披露其因成功配售非上市債券而從發行人收取的佣金。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智易東方違反監管規定的情況嚴重,以及藺常念表現合作及願意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