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執董葉俊亨仍未歸還支票簿、公司印鑑及印章

202106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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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控股(00653)對於今年6月1日公布,有關鍾佩雲(作為共同原告)針對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作為被告),就4,430萬港元的款項發出傳訊令狀;以及有關召開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以因鍾及她的配偶葉俊亨與公司之間的重大衝突,而考慮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14條罷免鍾及葉擔任公司執行董事的職務。
公司行政總裁已要求葉歸還由他所持有的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所有支票簿、公司印鑑及印章。迄今為止,葉並未向公司歸還任何上述支票簿、公司印鑑及印章。公司知會公眾,鍾及 葉未獲授權代表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代表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進行任何事項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