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對執業會計師及執業法團作出監管行動

202106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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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會計師公會公布,就執業會計師陳智光(會員編號:F05388)及闊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編號:M0366)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對他們作出監管行動。
答辯人按照香港法例第159A章《會計師報告規則》為一間律師事務所發出會計師報告。答辯人在進行該報告項目時,沒有遵從《會計師報告規則》及公會的Practice Note第840號(經修訂)「Reporting on Solicitors’ Accounts under the Solicitors’ Accounts Rulesand the Accountant’s Report Rules」。他們沒有執行充分程序以發現該律師事務所從客戶的銀行賬戶透支客戶款項;及該律師事務所從客戶的銀行帳戶提取尚未墊支的款項。此外,他們沒有執行充分調查以發現該律師事務所曾向客戶銀行帳戶存入超額款項。
公會認為答辯人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Code of Ethic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第A章第110.1 A1(c)及R113.1條有關「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Due Care」的基本原則。監管行動基於上文所述及為省卻進一步程序,公會理事會決定以下列方案解決投訴,包括:1.答辯人承認此個案中的事實及違反專業準則之處;2.答辯人被譴責;及3.答辯人須共同繳交行政罰款1.5萬港元及公會費用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