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修訂《銀行營運守則》今生效 跨境支付收費應列明
20211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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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銀行公會和存款公司公會經過12個月的深入檢討,今天聯合公布,經修訂的《銀行
營運守則》今日生效。
銀行公會主席林慧虹表示,近年數碼科技讓客戶更便捷地享用到銀行服務,有助促進普及金融,但相關發展必須配合更多理財教育工作,確保沒有客戶受到不公平對待。經修訂的《銀行營運守則》訂定原則,讓銀行明白如何在科技應用和客戶保障之間取得平衡。
是次修訂主要包括:
1. 認可機構在決定調整分行服務前,應考慮社區對銀行服務的需求、相關調整將對附近
客戶(尤其是長者和殘障人士)構成的影響等
2. 針對每項外幣交易,結單應顯示所適用的總匯率,其中應包含發卡機構及相關卡組織
的手續費
3. 發卡機構應在其網站、主要網上銀行平台,並於持卡人要求下,提供有關卡組織退款
機制的基本資料
4. 針對跨境及境內支付,因應客戶要求,認可機構應該向客戶提供其當時已掌握的資料,包括由匯款客戶或受益人承擔的已收取或將要收取的費用及收費總額
銀行等認可機構需在6個月內盡快符合新規定的要求,個別需要較大規模電腦系統提升的規定可延長最多12個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