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就綠色金融發展向港府提四大建議

20220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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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成為發展大勢,外界關注香港在亞洲區的角色。香港綠色金融協會向港府提出四大建議,包括要求強積金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組合,將一定比例分配給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ESG)或氣候相關的產品,並將基礎設施視為強積金平台上的合資格資產類別,以促進具有綠色和可持續影響的投資。
該協會又建議,港府應優先檢討和修訂香港的相關稅收政策和激勵措施,以適應「新基礎設施」、「綠色基礎設施」、「可持續基礎設施」等不同範疇的基礎設施,鼓勵基金投資有關項目。另建議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在香港設立有限合夥基金(LPF)或將離岸有限合夥基金遷往香港有限合夥基金並納入資助計劃。同時進一步引入促進綠色和可持續的跨境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
香港綠色金融協會政策研究和傳播工作組項目負責人兼羅兵咸永道香港高級顧問葉招桂芳指出,為發展成為綠色和可持續基礎設施融資的領先投資基金中心,香港必須樹立作為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的榜樣,並努力協調基礎設施的標準,改善法律和監管環境,以及稅收制度和激勵措施。政府、私營部門和公眾需要共同努力,以達到理想的規模和範圍。
她舉例指,隨香港和中國內地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愈趨穩健成熟,在港上市的綠色和可持續基礎設施REITs等投資產品可開放給內地投資者投資,而香港投資者亦能投資內地同類產品。
她又指,提升香港法律和監管環境,有利投資者和資產擁有者對綠色和可持續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
該協會建議,香港的外匯基金和未來基金可以帶頭投資香港綠色和可持續基礎設施項目,更可設立新的投資組合,專門用於投資大灣區的早期基礎設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