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擴大監管職能至會計師 強調條例生效前非真空期

202206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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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匯報局今年10月1日起擴大監管職能至所有會計師,並將易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適用於會計師及執業單位等專業人士的政策及指引將在10月7日生效。該會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表示,於規定上,有關政策要待政府刊憲才能生效,但強調10月1至7日期間並非真空期,也不影響該會的法律權力。
財匯局周四(23日)公布紀律處分程序及處分方針諮詢總結,大致維持原有方案。紀律處分過程將會大致分成4個階段,分別是紀律處分評估、通知會計師擬施加的紀律處分、發出正式的紀律處分通知,以及會計師就紀律處分提出覆核和上訴。
梁氏指,諮詢總結充分考慮回應者意見,對草擬文件作出適當的修訂,並進一步解釋擬議政策及程序的原意及實務應用,如可酌情延長回應紀律行動通知的30日時限,重申會以原則為本、相應程度作出紀律處分職能,而紀律處分過程亦會確保整個過程公平透明。
適用於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文件及處分將於周五(24日)生效。梁氏提到,今年3月及4月,舉行了10次網上研討會,有逾6,000名人士參與,和持份者有充足的溝通。
就每項失當行為,公眾利益實體(即上市公司)核數師及註冊負責人的罰款上限為1,000萬元,或所獲取的利潤或所避免的損失的3倍,以較高罰則為準。非上市實體核數師就會按「專業人士」處理,罰款上限為50萬元。梁惠珊提到,有關紀律處分罰則,與本地及國際紀律處分標準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