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譴責克莉絲汀前高層損害投資者權益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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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合交易所譴責克莉絲汀(01210)前主席羅田安、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朱念琳及蘇莞文,以及前非執行董事卓啟明;批評非執行董事洪敦清、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偉德及高海明,同時向羅田安及朱念琳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即聯交所認為二人仍留任為該公司董事,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更進一步指令除了羅田安朱念琳外,其他董事均須完成培訓。
聯交所指出,於2012年,克莉絲汀從羅田安胞姐全資擁有的一家實體購買食品生產設備,全額支付了1,815萬元人民幣,但並未收到相關設備,亦沒有完成取得設備的法定所有權所需的手續。多年來該公司任由這情況持續,採購款項於該公司2012至2018年的財務報表中均列為預付款項。該公司表示,沒有採取行動的原因之一是羅田安胞姐的實體陷入財政困難。
然而,該公司儘管知悉胞姐的實體面臨財務困難,以及欠下該公司的未償還結餘總額,仍在2017至2019年期間繼續就食品加工服務協議支付一系列預付款項。在此期間,這些服務的預付款項總額維持在約2,200萬元人民幣。事實上,羅田安胞姐公司的業務未能脫離財務困境,並於2020年撤銷註冊,導致克莉絲汀撇銷了3,500萬元人民幣的設備款項及食品加工預付款項。
羅田安是向其胞姐的實體購買設備及採購食品加工服務一事的發起人,對有關交易負有主要責任。儘管存在利益衝突,他仍允許其胞姐的實體利用公司獲取利益,未能保障公司的利益及資產。至於其他董事沒有對設備採購及加工預付款項進行監察,亦沒有就此與羅田安及公司的管理層跟進。朱念琳亦未有配合聯交所的調查。
聯交所提醒,董事在處理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時,必須極其小心謹慎。他們須對公司負責,不得讓外部人士利益凌駕於公司利益之上。所有董事均有責任維護公司利益,並應在審閱或批准交易時作出獨立判斷。他們亦必須確保公司對所進行的交易有適當的監控,並在發現風險及問題時採取行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