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及證監會建議簡化中介人與高端投資者之投資程序

2023年07月28日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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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及證監會發出聯合通函,指當局留意到中介人有 關在與具備高資產淨值及豐富知識或經驗的高端專業投資者進行投資交易時,就其須向客戶提供合理適當建議的責任一事提出查詢和意見,特別是關於所 採用的合適性評估及產品資料披露程序。
通函稱,合適性評估是一個以風險為本的程序,涉及中介人就投資產品與客戶的個人情況及風險承受能力進行配對。金管局及證監會於2020年12月就相關常見問題作出更新,以釐淸如何進行合適性評估及向於財務事宜的精練程度有所不同的客戶解釋和披露產品資料的預期 標準。就此而言,中介人可以按照高端專業投資者的個人情況制訂銷售程序。金管局及證監會認為向中介人提供進一步指引,可利便中介人以相稱及風險為本的精簡程序與高端專業投資者進行投資交易。
中介人可利用於開立帳戶時及/或進行認識你(KYC)的客戶審查中所獲得的客戶資料,以評估該客戶是否符合高端專業投資者的資格。若中介人合理地信納該客戶具備高端專業投資者的相關程度的知識或經驗及虧損承受能力,中介人便可採用精簡程序,從而允許高端專業投資者撥出適當數額的資金投資於涉及不同風險回報狀況(包括但不限於高風險產品)的投資產品組合。
由於高端專業投資者(除保守型客戶外)較有可能適合投資於更廣泛類別的投資產品及/或包含高風險產品的投資產品組合,故中介人可相應地精簡銷售程序。簡單 而言,在精簡程序下,中介人無須為每項交易就高端專業投資者的風險承受水平、投資目 標及投資年期進行配對,亦無須就高端專業投資者的知識和經驗及集中風險進行評估。中介人也可預先向高端專業投資者就投資產品的特性、性質及風險程度提供說明。
中介人應承擔首要責任以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並恰當地管理與其業務運作相關的風險。當 中,中介人須制訂及維持有效的系統及管控措施以避免精簡程序被不當使用,及偵測相關 的預警迹象(例如超高額或重大交易)。
香港銀行公會發聲明稱歡迎該通函,稱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一直是高淨值投資者進行環球財富管理的理想選擇。相關指引將為高端專業投資者提升客戶體驗及提供合適保障,相信今次舉措有助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的高淨值投資者在港投資,進一步發揮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務樞紐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