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取消住房限購措施 即日生效

2024年05月09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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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購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通知自發布日起實施。
另外,商品住宅專案銷售時,登記家庭數量與房屋房源數量比例低於1.5比1的,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建築面積大於144平方公尺的住房在搖號選房時不再實施「剛需優先」。搖號銷售項目的搖號名單公告、搖號結果公告、選房結果公示時間由3天縮短為1天。
通告續指,允許企事業單位、社會主體購買二手住房以及居民家庭登記選房後的剩餘新建商品住房。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主體租賃或購買相對集中的二手住房,實施微改造後用於職工宿舍、居家式旅館、民宿等運營,盤活閒置住房資源,打造多元化住房市場。
建立健全西安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推動「白名單制度」常態化,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權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
當中又提到,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屋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5%。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屋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與房屋建成年限之和延長至不超過4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積金貸款購屋的,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至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