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宗社交媒體唱高散貨案首聆訊 18被告准保釋

2024年07月09日 17:5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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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周二(9日)就早前從裁判法院移交、針對18名被告(包括懷疑主腦)的三宗組織極為嚴密的大型社交媒體「唱高散貨」案件,進行首次聆訊。18名被告暫時無須答辯,並批准保釋,三宗案件全部押後至2024年11月12日。其中,謝堯中、胡漢璋、譚中維及譚思亮等4人就三宗案件的其中兩案被起訴。
是次刑事法律程序源自香港證監會與執法部門就涉嫌干犯多項刑事罪行(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的「唱高散貨」集團而展開的聯合調查。應控方申請,三宗案件中的18名被告,將會因應各人就涉及3家香港上市公司,即永續農業(08609)、富匯建築(01034,現稱富匯國際集團控股)及嘉藝控股(01025)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而被控的罪行,分開受審。
謝堯中和胡漢璋的案件涉及永續農業和富匯2間公司,譚中維和譚思亮的案件則涉及富匯和嘉藝2間公司。除了江珍、譚紹亨、張秀媚、林志光、鄭和標及李寶平6人被控洗錢罪外,其餘被告均被控串謀詐騙罪,以及串謀在涉及上市公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串謀使用計劃的交替控罪,以及/或洗錢罪。
在永續農業的案件中,被告還有梁仲彝、張澤浩及周志民;富匯股份一案的被告還有吳嘉文及曹偉深;嘉藝股份的被告還有譚紹祺、郭偉良及陳佳申。
被告涉嫌曾組織並執行涉及永續農業、富匯及嘉藝股份的「唱高散貨」計劃,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操縱大量股份交易,並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平台誘使投資者買入股份。
在周二的聆訊中,18名被告的其中一人申請取回旅行證件及離港,另一名被告尋求撤銷有關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惟申請均被法院駁回。法院最後批准各被告保釋,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繳交先前命令的相同金額保釋金;定期到警署報到;及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通知警方。
案件編號:DCCC 778/2024、DCCC 779/2024、DCCC 78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