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康佰和解成首例 三董事向股東回水1.92億

2024年09月16日 17: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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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與涉事各方達成和解,透過簡易程序,解決康佰控股(前上市編號:08190)吳國輝、廖天立及李敏滔三名董事的法律程序,三人同意向康佰支付約1.92億元的賠償,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全部分發予獨立公眾股東,惟和解建議須法院批准後方可作實,聆訊將在2025年4月2日進行。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這是此類和解的首例,使康佰少數股東能夠直接從不法分子支付的賠償金額受惠。證監會一直竭力維持市場的公義秩序,為少數股東討回公道,並使違法者付出代價。
證監會指,如果法院批准和解方案,獨立公眾股東將收取每股0.066元,較康佰控股最後交易日收市價高出2.75倍,並將成為已除牌公司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向獨立少數股東支付的歷來最高賠償額。
證監會2018年7月展開的查,當中發現康佰的營運及其管理層的行為和誠信存在令人嚴重關注的情況,於2019年5月29日勒令其停牌。2020年5月,證監會對該等答辯人展開法律程序,其後在2020年12月24日被聯交所除牌。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證監會與三人已就一份事實陳述書達成協議,當中包括:
• 吳國輝自2016年起曾為康佰的幕後董事,而在關鍵時間的執行董事只有廖天立及李敏滔二人,他們遵循吳氏的指令和指示來經營康佰的事務。
• 三人致使康佰於2016年和2017年訂立收購兩個附屬公司集團的交易。兩宗收購的定價被大幅地推高了合共2.29億元。該等收購使吳氏能夠挪用康佰的資金以從中獲得私利,並造成虛假的印象,令人以為康佰擁有大量業務及資產,繼而成為其證券可繼續上市的理由。
• 兩個被收購的附屬公司集團由吳國輝所促致的虛構或虛假業務組成。
• 三人亦致使康佰在沒有商業理由的情況下借貸,並支付約6,400萬元的費用和利息。
• 三人虛假地誇大了康佰在2016年至2019年的多個會計期間的收益,並致使康佰蒙受合共超過2.93億元的損失。
• 基於上述理由,三人違反了他們對康佰負有的受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