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雄证券前负责人员兼董事张健违反香港证监会《操守准则》及《保荐人指引》,遭证监会暂时吊销其牌照,为期9个月,由2024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
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张健是保荐人主要人员,负责监督由长雄证券作为保荐人的某项上市申请的执行工作。证监会针对张氏的纪律行动,与证会就该上市申请而对长雄证券采取的纪律行动有关,由于对长雄证券采取的纪律行动仍在进行中,故证监会在其对长雄证券采取的纪律行动有结论之前,不会披露其对张氏采取的纪律行动的详情。
证监会发现,张健没有履行其作为长雄证券证监保荐人主要人员、负责人员兼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没有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处理有关的上市申请;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其下属执行长雄证券的保荐人工作;及没有确保长雄证券维持适当的操守标准。
证监会在厘定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张健在解决证监会提出的关注事项方面表现合作,以及他过往并无遭到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