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向鄭志剛出售多項業務 每年收K11商標費3.7億

2024年09月26日 17: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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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發展(00017)向「投放更多時間於公共服務及其他個人事務」的非執行副主席鄭志剛出售5家子公司,總數2.09億元,讓他在全球發展「K11」品牌,但向他收取「K11」商標費用。
新世界稱,其核心業務為物業發展及物業投資,基於目前對市場之評估,希望重新平衡資源分配,優先發展核心業務,以加強於利潤率較高業務之資金調配策略,優化成本結構,減少一般營運開支,預期鄭志剛跟世界各地已經建立的良好業務聯繫、人力及資源,可建立品牌。
同時,新世界會向鄭志剛授出獨家、不可撤銷、可分授及不可轉讓的許可,讓他在全球使用「K11」商標,商標許可協議自2024年10月1日起為期30年,除非雙方另行終止,否則在符合上市規則的情況下會於期滿時自動續期30年。作為參考,下月起36個月的服務上限收費約11.18億元,每年3.727億元。
具體而言,新世界會向鄭志剛出售以下子公司的全部股份︰
●K11 Commercial Management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主要業務為商業物業品牌物業資產管理服務、技術顧問、租賃營運及管理及顧問服務
●K11 Gentry Club Limited
主要業務為經營位於尖沙咀K11 MUSEA及可能位於其他K11商場為租客的Gentry Club
●K11 Loyalty Program Limited
主要從事提供營銷及推廣服務,由企業客戶關係管理和顧客忠誠方案公司組成,利用客戶數據分析來維持品牌忠誠、評估消費者偏好並為其客戶吸引新顧客。
●Globo Travel Agency Limited
經營以香港為基礎的持牌旅行社,主要業務為組織香港本地旅遊團前往不同旅遊景點,向海外旅客銷售旅遊產品包括商場租戶提供的產品,以及提供旅客客戶管理關係的產品
●愛互送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為支持愛互送基金會的營運,為香港的貧困及有需要人士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