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刊企管新规明年7月生效 独董9年上限任期过渡期延长
2024年12月19日 17:1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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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刊发完善《企业管治守则》的谘询总结,当中的建议全部获过半数回应人士支持,并拟在上半年刊发更新指引,协助上市公司遵守新规定,且定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9年任期上限将设有6年过渡期,于2031年全面实施,较谘询建议提出的3年有所延长,至于最多任职6间上市公司的“超额任职”董事安排则维持3年过渡期。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完善《企业管治守则》,反映港交所不断致力推动香港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各项新规定将可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带来多元化的新观点,整体上加强董事会效能、独立性和多元性。
她相信,提供更长的实施时间表及对原来的方案作出修订后,将可平衡提升市场企业管治水平的需求,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灵活性以逐步达至合规标准。重要的是,这些改进符合全球投资者对企业管治的更高期望,确保香港市场保持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支持香港资本市场的蓬勃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9年任期上限的6年过渡期,将分阶段实施。首先,于2028年7月1日或之后首次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时,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独董不得为连任多年独董,接着于于2031年7月1日或之后首次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时,董事会将不得有连任多年独董。
另外,董事会主席若非独立人士的情况下,须指定一名首席独董的规定改为自愿性质,并加强与股东互动的披露。董事每年均须完成有关特定主题的培训,其中初任董事须在首次获委任后18个月内完成至少24小时培训;初任董事若具有其他交易所上市发行人董事经验,培训时数则可减至12小时。当中引入新守则条文,定期评核董事会表现,并披露董事会技能表。
另外,新气候规定将于2025年1月生效,联交所更新了其ESG Academy下的“实践ESG”栏目,列载联交所的最新ESG监管重点及近期表现出色、值得效法的ESG实践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