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一馬案上訴 法院今日開審

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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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布去年被判囚。(Getty Images圖片)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涉及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洗錢案去年被定罪,判監12年及罰款2.1億令吉(約3.8億港元),他其後提出上訴,要求撤銷有關指控,判決暫緩執行。馬來西亞上訴法院周一(5日)將開庭審理其上訴,預計審訊為期12日。
高等法院去年7月裁定,納吉布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和3項洗錢罪,7罪全部成立,納吉布否認所有指控,他上月提交的上訴文件堅稱自己對轉入戶口的4,200萬令吉(約7,650萬港元)毫不知情,也不知道是來自一馬的子公司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納吉布周一抵達法院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納吉布的辯護律師在庭審前交給法庭的文件指,有證據表明納吉布被案中核心人物、仍然在逃的華裔富商劉特佐及一馬發展誤導,以為戶口資金來自沙特阿拉伯王室的捐贈,但證據遭原審法官錯誤駁回。
另外,上月被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誹謗總理李顯龍罪成的新加坡時事評論員梁實軒,周一表示已透過在社交網眾籌和付清要賠償的13.3萬新加坡元(約76.7萬港元)。梁實軒被指於2018年,轉載李顯龍成為一馬洗錢案調查對象的報道,遭李顯龍控告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