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瀕危物種 加州法院裁定蜜蜂是魚類
美國加州薩克拉門托第三區上訴法院周三(2日)裁定,作為對瀕危物種提供額外保護的裁決一部分,大黃蜂可被合法地歸類為魚類。
在2019年,當局將大黃蜂列為瀕危物種。但由於農業團體提出上訴,薩克拉門托高等法院翌年裁定,大黃蜂不屬於瀕危物種,理由是《加州瀕危物種法》只為了保護海洋中的無脊椎動物,例如魚類等。惟上訴法院的最新判決指出,魚類的立法解釋也包括蜜蜂。
法院的做法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即使大黃蜂面臨滅絕危機,也不應把牠硬扯到魚的類別。惟加州保育團體表示,「這對加州的大黃蜂來說,是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