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新記者守則 違者將被撤消證件

2024年02月21日 18: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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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米宣布新的《馬來西亞記者道德守則》。
馬來西亞通訊及數碼部長法米(Fahmi Fadzil)周二(20日)推出新的《馬來西亞記者道德守則》,是自1989年來首次更新守則。他指若任何記者違反行為守則,新聞局有權取消和收回記者證,範圍包括網絡媒體。
法米表示,媒體作為可靠的耳目,在提供準確及真實的國家現況資訊方面發揮重大作用,而該項守則將成為媒體機構指導原則,提高媒體作為人民的新聞與訊息信任來源。截至上周五(16日),共有152個媒體、9,750名記者持有新聞局發出的記者證,包括4個官方媒體、38個當地媒體和50個國際媒體。
守則共設8大規範,包括記者有責任成為多元社會代言人,以及促進對話的推動者;履行職責必須透明與正直;鼓勵公平地傳遞資訊;新聞不受個人利益影響;確保資訊有效性和準確性;尊重消息來源的私隱和保密;了解與職責範圍相關的法律規範和政策;不斷提升新聞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