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涉诽谤官员 李显扬需赔40万坡元

2024年05月24日 20:2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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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扬(中)需向尚穆根(左)及维文(右)赔偿。
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五(24日)裁定,国务资政李显龙之弟李显扬在社交平台Facebook发文诽谤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及外长维文,需向上述两人分别赔偿20万元(坡元,下同,约115万港元)、合共赔偿40万元(约230万港元)。
法官吴亦涵在书面裁决中指出,李显扬知道自己的话并不属实,但仍公开发表诽谤言论。而且,事后他没向两名部长道歉或删除贴文。他认为,李显扬所做的言论直击两人的个人品德、专业信誉与名声等,属于最为严重的诽谤言论,因此谕令他做出较高金额的赔偿。
尚穆根和维文在去年8月入禀高等法院,起诉李显扬诽谤。由于李显扬没有提呈应诉通知书,高院11月发出缺席裁决,批准两部长申请的禁制令,谕令李显扬不准发表对两名部长的不实指控并且做出赔偿。李显扬作出的不实指控,包括指称两部长要求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给他们特别待遇,在装修莱道路黑白洋房时不必寻求批准就违法砍伐树木,以及不必支付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