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襲擊李在明 六旬漢被判囚15年

2024年07月05日 15: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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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男(黃箭嘴示)刀刺李在明(紅箭嘴示)頸部。(電視畫面)
南韓67歲金姓男子今年1月2日在釡山持刀襲擊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金男周五(5日)在釡山地方法院接受審判,因謀殺未遂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等罪名,被判囚15年,他在庭上致歉。
據調查,金男自去年4月起策劃謀殺李在明,他在9個月期間5次跟蹤對方,試圖實施犯罪,並練習用兇器刺頸,目的是阻止對方參選成為總統。檢方此前請求法院判處金男20年監禁。
涉案的還包括一名75歲男子,他幫助金男實施犯罪,構成協助、教唆殺人未遂、違反公職選舉法等罪名,被判囚1年半,緩刑3年。他在案發當日,向金男家人寄送兩個裝有字條的信封,要求將字條轉交給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