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華仁收受利益入獄12個月 近60年首例

2024年10月03日 11:0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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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華仁到法院聽取判刑。(聯合早報圖片)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日前承認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和接受價值逾40萬新加坡元(約240萬港元)的物品及好處,周四(10月3日)被判入獄12個月。他將於下周一(10月7日)到法院準備入獄,他的代表律師指會保留上訴權利。
易華仁被指向新加坡商人王明星和林國城,索取和接受禮品和好處,包括F1新加坡站門票、英超賽事門票等。易華仁上周二(9月24日)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和4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控方向法官求刑判監6至7個月,辯方指不應判處易華仁入獄超過8周。
62歲易華仁去年7月被捕和辭職,是自新加坡1965年獨立以來,首名以公職人員身份索取與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部長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