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職後用公司信用卡 判囚4個月

2024年11月01日 07:0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法院裁定蘭達哈瓦失信罪成。(新加坡《海峽時報》圖片)
新加坡一名保險公司男職員去年11月離職時,謊稱無拿去公司給予信用卡,卻在此後兩天刷卡消費近3萬新加坡元(約17.7萬港元)。他周三(10月30日)在庭上承認失信罪指控,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
44歲的蘭達哈瓦(Raul Randhawa)2020年8月加入公司,並擔任風險管控員。去年6月22日,他獲公司給予一張限額3萬新加坡元、不能用作個人開銷的信用卡,直至同年11月3日離職。面對公司當天要求歸還信用卡等有關物品,他謊稱從未拿過,直至人事部拿出證明後,才表示數天後就會歸還。
公司之後發現,蘭達哈瓦曾在離職後兩天內完成27宗消費,更試圖提高信用卡限額至5萬新加坡元(約29.4萬港元),並將帳單地址改成自家住址。他事後承認去年7月至10月常與友人出國旅遊,並用公司信用卡消費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