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進口馬鈴薯澱粉 華續收反傾銷稅
2025年02月05日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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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公布,對原產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徵收反傾銷稅。(中新社圖片)
商務部周三(5日)宣布,由周四(6日)起對原產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稅率為12.6%至56.7%。
商務部裁定,如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損害中國馬鈴薯澱粉產業情況。因此,根據《反傾銷條例》第50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建議作出上述決定。
2007年2月5日,商務部公布,決定對原產歐盟的進口馬鈴薯澱粉徵收反傾銷稅,至2011年4月18日決定將反傾銷稅稅率調整為12.6%至56.7%,此後曾延續實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