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旅人:日本增消費稅 哪些變10%?哪些維持8%?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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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已表明,即將在2019年10月加消費稅,從現在的8%上調至10%。(互聯網)
去慣日本Shopping的大家,到2019年就要留神了,事關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已講明,在2019年10月將把消費稅從8%上調至10%!平時大家看價錢,都得留神日圓標價是「稅入」還是「稅別」,因「8%」消費稅若多起來也不是小數目(還得留意店舖是否有Tax Free),現在加到10%,消費意欲肯定更受打擊。為減輕加稅對民生消費不振影響,日本政府已考慮推出部分輕減稅率措施,包括把部分消費項目維持8%消費稅,但「區別」細節頗複雜,故今次嘗試化繁為簡,教大家認識那些消費項目會維持舊消費稅「8%」不變,當中包括有:
(A)飲品和食品(8%)
飲品和食品須依據日本「食品表示法」規定的食品定義。但餐廳用膳因包含餐廳提供餐飲膳食服務(包括開派對)屬「提供膳食服務」,故不適用輕減稅率措施(10%)。酒類有徵收酒稅法,故不算入是次輕減稅率措施內。酒類與醫藥品須收新消費稅(10%)。能量飲料在「食品表示法」中分類為「醫藥品」,故不適用輕減稅率措施(10%)。其他如可食用的南瓜種子可適用(8%),但種植用種子則不適用(10%)。動物飼料因食用對象非人類,也不適用(10%)。
(B)食品與非食品的組合商品(8%)
包含玩具的菓子零食(例如「食玩」等)適用是次稅率減輕措施。
(C)外賣(8%)
外賣速遞與外賣自取皆歸類為「轉讓食品商品」,故適用於是次輕減稅率措施(8%)。如在便利店購買外帶便當,便要根據顧客在店內食用與否而決定,即是說如在便利店內享用外帶食品,便有機會被徵收10%消費稅。自動販賣機亦歸類為「轉讓食品商品」故適用輕減稅率措施(8%)。而果園採摘體驗,因包含入場費及提供採摘服務,故不適用(10%)。
(D)於2019年9月30日或以前提早購買之活動門券(8%)
若於2019年9月30日或以前提早購買活動門券(包括旅客車票、電影、戲劇、賽馬、賽車、美術館、遊樂園、公園等)仍屬8%稅率。即使真正使用門券時(10月以後)稅率已改為10%,亦不會徵收2%差額。
是次加消費稅,是自2014年4月消費稅上調至8%後,5年半來首次上調稅率(日本政府已兩度延遲),目的其實是為補助日本因人口老化而膨脹的醫療與護理費用,及支援育兒與免費教育政策,故加消費稅相信勢在必行,各位還是及早作好心理準備吧。
日本國稅廳「輕減稅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