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換鋁窗工程完成一年房署始「拒批」

201312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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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屬簡單的更換鋁窗工程竟鬧出違規疑雲,令羅先生大感無奈。
租置屋業主聘請承辦商維修窗戶,完工一年後才遭房屋署「翻舊帳」,要求更正工程展開通知書上錯漏,更勒令早已完成的工程「不要展開」,令小市民啼笑皆非,更擔心因維修小事而誤墮法網。
羅先生早年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入將軍澳翠林邨一公屋單位,去年八月發現鐵窗殘舊破損,遂按房署要求遞交小型工程展開通知書,工程於七天後完成。未料今年九月突接獲房署來信,指去年遞交的工程展開通知書共有八項錯漏,要求將信件轉交工程承辦商,並要求「不要展開工程」。羅按信件所列電話致電查詢,但多次於辦公時間致電均無人接聽,擬留言待覆卻未能錄音。
房屋署發言人承認逾年前已接獲申請,及後發現表格資料不全,遂於今年九月去信業主,要求將信件轉交承辦商跟進,但未有正面回應拖延一年才發信的原因,業主會否因此要負上責任亦未有言明。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指事件凸顯房署處理程序官僚,令小業主蒙受不必要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