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指遭前顧問拖累損失生意入稟索償

201402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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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未經中銀香港同意下,將名下物業轉名,令律師行受連累遭中銀停用。(資料圖片)
「歐陽、鄭、何、田律師事務所」與兩名合夥人鄭榮富及何偉國入稟法院,控告前顧問律師歐陽志生違約及向他索償。入稟狀指,被告2010年7月仍在原告律師行擔任顧問期間,在未經中銀香港同意下,指示律師行同事準備法律文件,將自己名下兩個已按予中銀香港的物業,轉名給朋友;中銀香港去年4月揭發事件後,暫停律師行的法律服務,而被告事後亦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