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亡母看護追薪8萬 獲賠1.5萬和解

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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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國(左)及陳婉燕(右)兄妹今出庭應訊,最終願賠償1.5萬元與申索人和解。(梁耀榮攝)
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正在監獄服刑的陳振聰,其母親李金珠於去年平安夜逝世,李金珠生前的私人看護其後入稟勞資審裁處,指陳振聰一對弟妹拖欠代通知金、勞工假期及有薪年假等,索償逾8萬元,案件今日處理。陳氏兄妹終賠償1.5萬元,與申索人達成和解。
申索人為65歲的劉偉玲,向陳振聰的四弟陳振國及妹妹陳婉燕索償代通知金、勞工假期、有薪年假及遣散費合共8萬多元。據申索人指稱,她自2011年起擔任陳老太李金珠的私人看護,每天工作12小時,每周上班六天,日薪880元。陳老太去年底入住養和醫院診治後,申索人仍要隨時候命,直至陳老太逝世,申索人一直未獲發勞工假及有薪假等薪金,她亦認為陳氏兄妹有需要向她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及遺散費。
陳婉燕反指,過往並無為申索人供強積金及報稅,認為申索人只是按摩師提供服務而非看護,僅陪母親聊天,與他們不存在僱傭關係。申索人反駁指,其工作屬看護,每日需接更,她說至動氣之時更向陳氏兄妹說:「都係龔如心養你哋!」審裁官亦向陳婉燕解釋,無報稅及無供強積金供款並不等於無僱傭關係,直指案件將來審訊時,雙方被認為屬僱傭關係的機會很大。
審裁官又向申索人指出,她部分追討項目成功機會不大,例如按周支薪,代通知金便應為一周而非一個月,遂建議雙方商討和解。經調解後,陳氏兄妹最終願意向申索人賠償1.5萬元,將案件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