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稱郭炳江主動要求迂迴支付顧問費

20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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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左)稱,郭炳江(右)指因家族問題要求迂迴支付尾數。(盧志燊攝)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今午在高院續審,繼續由許仕仁出庭作供。許稱,他答允出任政務司司長後,便與郭炳江和郭炳聯表示因私人理由而須離任,獲郭炳江挽留。一兩日後許再向郭炳江解釋離任是為替曾蔭權拉票競選,郭炳江認同其做法,並同意計算清楚許的1,500萬元顧問年薪的尾數。許續指,郭炳江及後在2005年4月6日開出1張500萬元支票給他,但因尚有餘款未收到,故許再到郭炳江家中商討。郭炳江當時同意要盡快處理餘款,提出由新地支付部分酬金,而其餘款項則由郭炳江私人找數。
許仕仁透露,郭炳江後來帶他前往郭炳聯住所,指許的顧問工作做得很好,可否考慮將未完成的11個月合約酬金亦一併發放,郭炳聯當時稱要考慮一下。許表示,數日後接到郭炳江的電話,要求許向新地開出發票收取11個月顧問費,於是許開出1張412.5萬元的發票。許稱當時理解即使收取相關款項,亦與其司長職務無關,毋須替新地辦事。
許仕仁承認,截至2005年5月左右共在郭氏兄弟手上取得約2,000萬元顧問費,但根據雙方的口頭協議,並扣除新地的屋租,新地總共仍欠他1,080萬元。許稱,再向郭炳江追收尾數時,郭炳江回應指因家族內部出現問題,兄長郭炳湘製造了很多麻煩,故要以間接及迂迴方式支付尾數,許對此感到麻煩及無必要,但最終同意安排找朋友和第四被告陳鉅源接洽,而許最終委託第五被告關雄生代為處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