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餘無回收:藥膏藥水大支裝多餘 倡旅行裝普及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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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會將未用完的藥膏及眼藥水棄掉,淪為家居垃圾。(設計圖片)
藥物容量無王管,污染環境兼孳生超級惡菌!本港沒有法例監管藥物包裝大小,坊間出售的藥膏或眼藥水,多以大支裝為主,惟不少市民只是偶一為之使用,或在症狀紓緩後便棄掉,大堆用剩藥物淪為藥餘。本報進行問卷調查,分別有4成及3成受訪者表示過去1年曾棄置用剩的藥膏及眼藥水。藥物容量過大,除造成浪費,更因不少含有抗生素等化學物,胡亂棄置會污染泥土及水源,令食物殘留化學物,禍及健康,亦使病菌抗藥性問題愈趨嚴重。醫學界人士直指,本港應實行藥餘回收制度,並促請藥廠多生產如在飛機上使用的「細支裝size」,避免造成浪費。立法會議員擔心,內地不法分子會將藥餘再包裝作黑心藥膏出售,最後只有市民受害。
「我買嗰支止痕藥膏,買咗5年用咗一半都無!」20歲袁小姐表示,她會隨身帶備止痕藥膏應急,惟該支藥膏已經購買近5年,尚有半支仍未使用,更快將過期。不少市民亦會購買家用藥膏,以備不時之需,惟使用數次,或紓緩不適症狀後,便將藥膏棄掉,或放在家中直至過期。
記者日前與40名市民進行問卷調查,了解他們使用藥膏或眼藥水的習慣,逾9成受訪者表示家中存有曾使用的過期或未過期的藥膏、眼藥水及藥丸,當中4成於過去1年,未用完整支藥膏便棄掉,主要為止痕及止痛藥膏;亦有3成會棄掉未用畢的眼藥水;大部分藥物被棄於垃圾桶或廁盆。佩戴隱形眼鏡的莫小姐表示,1年內棄掉3支眼藥水,「你唔知幾時會眼乾要帶住傍身,但咁大支用唔晒,過期又再買。」目前本港並沒有規管藥物包裝大小,坊間出售的藥膏或眼藥水以大支裝為主,惟逾9成受訪者認為,細支裝或如旅行裝的藥膏及眼藥水,更符合他們使用需要。
不過,記者巡查2間超市及6間藥房,發現大部分藥膏的容量為10至15克以上,以燙傷及治唇瘡藥膏為例,最細支裝亦逾10克,當中只有1間藥房提供4克旅行裝容量的止痕止痛藥膏;在藥性眼藥水方面,大部分為10毫升或以上,只有1間藥房提供半毫升包裝。
「15克藥膏,大約係2星期療程分量,而15毫升眼藥水則可以滴1個月。」註冊藥劑師談譜春指,部分藥膏只供應單一劑量,惟部分病人根本不需要用上整支藥膏;眼藥水在開封後有效日期只有1個月,換言之,病人若用不完藥物便棄掉,既會造成浪費,更會污染環境,「藥廠肯生產細包裝(藥膏、眼藥水),對病人梗係好,有啲病人可能只用1、2次,又或者要嚟傍身,太大支用唔晒,都係變做藥餘,最好好似飛機上旅行裝嗰類,技術上完全可行,病人可因應需要選擇。」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亦指,一旦藥膏或眼藥水的化學成分滲入地下水,有機會被生物接觸進入食物鏈,最終人類吃的魚、菜,都可能含有抗生素及類固醇,「好似乙酰水楊酸、抗生素、類固醇等藥膏成分,埋入泥土都唔會轉化。」2010年,台灣部分中北部河道便被驗出含鎮痛藥成分,2013年台灣通過法案,建立藥餘回收制度,要求市民將藥餘棄於指定回收站內。
崔稱,公立醫院人手緊張,很多時會對長期病患者處方近4個月藥物,惟病人常因停藥、轉藥或無按時用藥,令藥物造成浪費。1名47歲風濕痛症患者亦指,其家中存放的過期藥膏多達數十支。由於本港只將藥物歸類為家居有害廢物,沒有制訂回收制度,香港藥劑專科學院認可顧問藥劑師鄭綺雯認為,胡亂棄置藥膏等藥物,病菌抗藥性問題會更嚴重,促政府檢討藥物包裝政策,以及於社區藥房設藥餘回收機制。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認為,本港市面的眼藥水及藥膏包裝過大,要求政府鼓勵藥廠生產細包裝藥品,或可推出獎勵計劃,嘉許有關藥廠。他並建議醫管局鼓勵病人,分階段領取藥物,避免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