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指梁振英收5千萬元實是離職協議

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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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公室發聲明指梁振英收取5千萬不涉及任何延後報酬。(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梁振英再次捲入涉嫌個人誠信爭議,根據澳洲媒體《Sydney Morning Herald》報道,梁振英在2011年11月27日宣布參選特首,卻在12月2日與澳洲上市公司UGL簽署合約,承諾支持該公司在亞洲擴展生意,並獲400萬英鎊(約5千萬港元)作為回報。特首辦發言人回應稱,有關合約純粹是「不作競爭」協議或「離職協議」,確保梁振英不會接受其他競爭對手的聘任,而梁簽署協議後亦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根據有關報道指,事件緣於UGL(污水處理及電力輸送工程公司)於2011年12月收購戴德梁行,當時梁振英任職戴德梁行的亞太區主席,並已經宣布競逐特首,梁與UGL於12月2日簽署一份合約,該公司同意向梁振英支付400萬英鎊報酬,在梁振英當選特首後分兩次繳付。有關協議在簽署2日後完成,而梁振英於同日宣布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一職。
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表示,雖然梁振英簽署合約時未當選特首,但報酬卻在任內收取,由於事態嚴重,考慮在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徹查事件。特首辦發言人補充指,該協議屬「離職協議」,包括防止梁振英與前僱主作出競爭,不公開協議屬商界慣例,強調梁振英簽署協議後,從沒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