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諮詢出爐 設12項「最低要求」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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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公布,自願醫保諮詢方案出爐。(陳德賢攝)
【on.cc東網專訊】食物及衞生局公布自願醫保最終方案,建議透過立法規管私營的住院醫療保險,日後新發售的醫保必須符合當局制訂的12項「最低要求」,包括終身續保、已有疾病不可拒保、保單可自由轉移等。不過,規管範圍只適用於個人購買、實報實銷的住院醫保;門診及住院現金,以及僱主為僱員投購的團體保,則不在規管之列。
根據顧問公司於2012年推算,日後符合12項「最低要求」的自願醫保保單,每年人均保費為3600元。然而,由於數據會受通脹影響,故到醫保正式實施時,實際保費或有變動,當局估算保費會較現時升9%。據「最低要求」下的標準計劃,日後醫保涵蓋的每日住院賠償為650元,主診醫生巡房費每日750元,手術賠償每宗最高58000元。自願醫保亦訂明必須涵蓋癌症化療及電療,每宗癌症150000元,亦會涵蓋電腦掃描及正電子放射治療,但為防濫用,病人需自付30%費用,每年自費上限3萬元。
為鼓勵更多毋須住院的日間手術,自願醫保亦會涵蓋內窺鏡及白內障手術。不過,當局表明日後的自願醫保不可設「終身賠償上限」,只可設每年賠償上限,初步建議為40萬元。
當局希望藉此吸引更多市民投保,從而鼓勵他們多用私家醫院服務,減輕公營醫療負擔。估計推行自願醫保後,獲住院保險保障的人口,將於2016年的223,000人,2040年增多443,000人。而由於病人更多轉用私院服務,預計私營市場將可為公營系統分擔部分醫療程序,由2016年的120000項,增至2040年的267000項,總計可為公共醫療節省700億元開支,即平均每年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