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貪污上司有責 貪曾遭市民鬧爆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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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直言「下屬犯法,上司應承擔責任」,質疑曾蔭權(右)無理由不知下屬許仕仁「搞咁多嘢」。(資料圖片)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而被判囚7年半,成為本港史上因貪污入獄的最高級前官員。這宗世紀貪污案甫塵埃落定,公眾即劍指許仕仁的前上司,當年委任許擔任政務司司長的「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貪曾」涉嫌貪盡海陸空的貪腐醜聞被揭發至今接近3年,仍未聞執法部門採取任何拘捕及檢控行動,有市民致電電台時事節目指「下屬犯法,上司應承擔責任」,甚至質疑曾蔭權無理由不知下屬「搞咁多嘢」,亦批評廉署至今仍向公眾交代貪曾案調查進展。
東方報業集團早於2012年2月,揭發貪曾的連串貪腐醜聞,包括踢爆他在澳門出席「江湖飯局」,之後再接連揭露他乘坐富豪超級遊艇及私人飛機外遊、密謀向富豪廉租「深圳禮賓府」豪宅等,震撼全港。事隔至今2年10個月,貪曾仍然逍遙法外,負責調查及檢控的廉政公署與律政司,最近未再公開交代最新進展。
聽眾朱先生今(24日)致電電台節目稱,雖然許仕仁案大致上已塵埃落定,但作為負責任的政府,若下屬犯法,上司理應承擔部分責任,意指當局應盡快撤查許仕仁的上司曾蔭權。他引述報章報道,指許的上司曾乘坐富豪私家遊艇,又到澳門視察樓盤,更有商人以廉租向其提供深圳豪宅,認為所有的款待項目都要向公眾清楚解釋。
朱又認為,如果曾蔭權並無涉貪,理應向公眾「講清講楚,唔好拖」,若果真涉貪,當局應盡快追究其法律責任。他又引述內地例子,「全世界下屬犯法,上司都應承擔責任,內地早前有火車有意外,交通部長要辭職。」他補充,許仕仁案反映官商勾結嚴重,批評廉署2年多仍未就「貪曾案」向公眾交代。
聽眾胡先生亦懷疑貪曾在案件中的角色,「有乜理由下屬搞咁多嘢佢乜嘢都唔知?佢成日話自己好精明,無理由唔知。」另一聽眾李先生估計,曾蔭權經常以天主教徒自居,是因為要假扮告解,提升形象。對於曾蔭權替許仕仁撰寫求情信中提到「法庭判刑時如沒有考慮被告對香港的貢獻,則公義便不能得到彰顯」,李先生反問貪曾:「甚麼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