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家賢涉額外收費協議 官將向律師會舉報

20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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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家賢向高院申請不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但被拒。(資料圖片)
代表的士團體申請佔旺區禁制令的律師鄺家賢,去年被法官裁定需向另一間律師行何文琪律師事務所,支付約170萬元律師費,及以彌償基準支付訟費,當時法官更指,就鄺家賢的律師行與客戶有勝訴再額外收費的協議,會向律師會作出舉報。
鄺家賢的律師行今日向高院申請不以彌償基準,改以較低的一般基準計算支付訟費,但就被法官拒絕,指其行為嚴重,用最高基準計費合理。另外,鄺在上次判決後,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要求不要將個案交給律師會,但法官今日指已看過其陳詞,會堅持提交律師會,且已草擬好有關信函,料今日便會提交。
鄺家賢於前年捲入一宗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成員有關的民事訴訟,她更一度成為該案被告,而鄺的律師行在該訴訟初期,曾代表鄺和該訴訟中的另外4名被告。鄺的律師行去年3月指示何文琪律師事務所接手該訴訟,並要求延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和一名大律師代表該案眾被告抗辯;惟何文琪律師事務所成功延聘後,鄺的律師行卻改找其他律師接手該訴訟。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聲稱,鄺及其律師行事前曾透過電郵和口頭承諾會支付原告律師費,故興訟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