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方志信被控兩罪獲無條件釋放

201501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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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信指被警方控告涉嫌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及煽動未經批准集結兩罪。(黃永俊攝)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社民連成員曾浚瑛及學聯常委方志信下午2時左右,先後到灣仔警察總部投案,方志信約於下午4時13分率先步出警總。他表示,被警方控告涉嫌出席未經批准集結及煽動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警方向他播放去年9月26日至28日佔領行動相關片段,約有3至4隻光碟,合共10多段短片,花大半小時觀看。
方志信稱,警方問他是否接受控罪,但他保持緘默,而警方提出1千元保釋及兩個月後返警署報到,惟因他已與律師溝通會踢保,故警方在沒有搜其身、完成打指模手續後便將他無條件釋放。他引述警方指,如有足夠證據會要求他協助調查,他認為警方未有準備好及未有足夠據便落案。
方又不認同有方法煽動未經批准集結,因不可能單憑學聯或其他個別人士便可召集大批市民,相信是港人想爭取沒有篩選的真普選理念而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