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校書記涉串謀工程公司詐騙 判囚10月

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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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沛榮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入獄10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津貼中學前書記就該校的地板打蠟工程及2項保養工程合約,分別涉及貪污和欺詐,被廉政公署拘控。56歲被告何沛榮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判入獄10個月。裁判官鄭紀航在判刑時指,何所犯的罪行違反誠信。另一名56歲被告葉永強今日承認一項與何串謀詐騙的罪名。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他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
案情指,案發時任職馮堯敬中學書記的何,要求一名清潔服務公司東主,在獲地板打蠟工程合約後,支付6700元予葉永強為東主的永恒工程公司,作為該校另一項翻新工程的部分費用。不過,該校校長確認,學校從未要求有關清潔服務公司,支付其他公司為該校進行任何翻新工程的費用。
另何及葉串謀詐騙馮堯敬中學,不誠實地就學校的保安崗亭保養工程合約,何向校長提交一份永恒公司的報價及另外2間工程公司的虛假報價。學校把有關合約判授予報價最低的一間工程公司,但事實上工程是由永恒公司負責。
何又就該校的油漆和安裝防撞欄工程合約,向校長提供2份虛假報價和1份永恒公司的報價,該校根據何的建議,將合約判授予報價最低的永恒公司。上述兩項保養工程涉款合共約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