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業主投訴滲水被囑自行測試 滲水辦疑失職

201503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陳先生不滿滲水辦職員着其母親自行檢查色水測試結果,直指職員有失職,又指單位滲水情況日見嚴重,需把沙發及部分物品移開。
有小業主發現單位牆壁與地板滲水,向滲水辦求助後,反被職員要求自行檢查測試結果,個案最終更因職員「放大假」而了無下文,不滿部門處理不當兼拖慢調查進度,令滲水問題解決無期。
「幅牆同地板都畀啲水滲到爛仲發晒霉,點知滲水辦做完色水測試之後就冇晒下文,打電話問啦,佢竟然叫我80歲嘅媽咪自己睇測試結果,懶到離晒譜!」陳先生指母親獨居於尖沙咀私樓單位,去年11月發現客廳牆壁與地板持續滲水,遂向滲水辦求助,職員到隔鄰懷疑滲水單位進行色水測試,未料事後竟着陳母自行檢查色水有否滲入。陳先生直指測試結果乃調查滲水源頭關鍵,需由專業人士分析色水顯現影像並作判斷,直指職員將責任推卸予市民,實有失職之嫌。
事實上,陳母事後亦曾嘗試聯絡負責職員查詢調查進度,惟在半個月間致電逾10次仍未能成功聯繫,「搵咗半個月都搵唔到人,之後問番先知佢放咗2個禮拜大假,真係好唔負責任!」陳先生認爲有關職員放假但又未有將個案交由同事跟進屬不負責任,且拖慢調查進度,令小市民飽受滲水滋擾。
滲水辦發言人承認,去年11月到上址調查時,發現牆身有滲水情況,遂到毗鄰單位進行色水測試。對被指職員着屋主自行檢視色水測試結果有卸責之嫌,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於滲水辦覆查色水測試結果前,住戶倘發現受滲水影響的位置有色水顯現,亦可提前通知滲水辦人員跟進。
香港公正行有限公司技術總監賴達明稱,以一般調查滲水程序而言,會於進行色水測試後2至4星期上門檢視結果,直指「3個月實在係太慢同好唔尋常」。賴又指,色水結果需由具專業知識人士判斷,加上如使用螢光劑作測試,更要使用紫外光燈儀器在黑暗環境下方能觀察,一般人若無儀器輔助,在日光下「根本冇可能睇到」。
「做完測試就應該盡快話結果畀人知,唔係叫個非專業嘅老人家自己睇!話職員放假所以聯絡唔到,我認爲係推卸責任、唔夠嚴謹!」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批評滲水辦拖延跟進,漠視滲水為市民帶來的困擾,要求專責處理滲水的食環署及屋宇署盡快檢討並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