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代理商控「白兔牌」違約 追損失2100萬

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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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兔牌」前香港、澳門及內地代理商入稟高院,控告日本製藥商違約。(資料圖片)
日本藥品「白兔牌」的前香港、澳門及內地代理商協成藥業貿易有限公司,入稟高院控告「白兔牌」的日本製藥商SSP Co. Ltd.(前稱SS PHARMACEUTICAL CO. LTD),指對方違約,令其造成損失逾2,100萬元,故入稟向對方追討損失。
入稟狀指,原告自1978年經已與被告展開合作關係,並代理其藥品於香港、澳門及內地經銷,原告亦於1991年起替被告建立「白兔牌」的品牌,且於1992年及1998年先後簽下2份經銷合約,成為對方的經銷商。
原告亦於1998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投放200萬元至1,700萬元不等,替品牌進行宣傳,但直至2011年12月起,被告突然向原告指將於2012年12月結束雙方的合作關係。而2012年3月,合約仍未完結時,被告突然停止供應多款產品,包括傷風藥、便秘丸及暗瘡膏等,使原告的盈利相對於2011年大跌。
據原告計算其盈利損失逾2,100萬元,而停止供應的藥品亦值逾640萬元,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屬違約,故入稟向被告追討該2,100萬元的損失,或停止供應的貨品價值649萬元,以及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