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佔鐘襲警罪成囚4周 官指警證供可靠

201506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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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珏熙(左)被判監4周,惟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辛永明攝)
音樂唱作人李珏熙被指去年10月18日涉嫌在金鐘龍和道襲擊一名警員,今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4周,惟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認為2名警員證供可靠,在案發現場望到被告向一名警員擲水樽的警員無可能誣告被告,因現場亦有大批示威者及記者在場拍攝,而該名警員亦無可能與被擲水樽的警員互相配合;至於被告的證供則不可信。
辯方求情指被告會去教會、監獄免費義教,被告亦非暴力的人,只是出於對政治的熱情,在特別情況下才做出今次的行為。裁判官指,水樽體積不大,亦非大殺傷力武器,但法庭要向公眾發出訊息,執行職務的警員要受到保護,而非示威者洩忿對象,加上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仍無悔意,除判監外無其他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