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槍咪亂玩:坊間水槍多欠警告標籤

201507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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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售賣的水槍,大部分未有列明警告字眼,例如呼籲使用者勿射眼睛。
水槍威力強大,足以傷人,惟記者巡查市面上出售的水槍,發現標籤上大部分都未有列明警告字眼,或者提醒玩家玩法及注意事項。
旺角、深水埗多間玩貝店掛滿了不同大小的水槍,部分體積較大,清水容量亦較高。不過,這些水槍只有簡單包裝,只列明適合3歲以上人士使用,以及注意別讓小孩誤吞細小配件引致窒息,但沒警告使用者別向他人面部甚至眼睛射水。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因水槍有潛在危機,促請港府加強巡查,監管具潛在危險的水槍。
海關發言人表示,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製造、進口及供應本地兒童玩具水槍必須符合歐洲標準BS EN71或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ASTM或國際標準ISO 8124的安全標準。同時,有關人士須以中、英列明使用或處置的警告於產品當眼處。過去3年,海關巡查發現3宗違規個案,並作書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