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開帳篷:小小帳篷乏指引 康文署執法亂龍

20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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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康文署缺乏清晰指引,前線人員對於市民使用「即開帳篷」有不同處理方法。(設計圖片)
近年不少市民愛在康文署轄下公園和泳灘使用「即開帳篷」(毋須用營釘),放置個人物品及「遮陰」,惟有工會代表透露,康文署只着前線人員「彈性」處理這類新式營帳,令他們執法時很「頭痕」,更衍生執法不一的情況。本報記者巡視各區,發現有前線人員十分「嚴厲」,即使公園內只有1個帳篷,亦要使用者立即收起;有的卻對「即開帳篷」視若無睹。究竟使用「即開帳篷」是否違法?康文署發言人表示,在不影響場地運作及其他使用者下,署方容許在公園及泳灘短暫使用「即開帳篷」。立法會議員稱,當局應設立明確指引,以免前線職員及市民無所適從。
「(即開帳篷)話唔阻人就用得,但冇任何指示,叫前線人員如何處理呢?」香港康樂事務職員總工會主席張兆榮坦言,康文署要求前線人員彈性處理「即開帳篷」,惟該會常收到前線人員投訴指很難作決定,而工會在過去2年亦多次要求署方訂立清晰指引,方便管理人員依從,署方卻沒有回應,「冇營釘嘅都係叫營,(若允許使用)即係無視法例?」
為了解署方人員在處理「即開帳篷」上的分別,記者日前到各區公園及泳灘視察。與家人前往佐敦谷公園的錢小姐,首次在該處使用「即開帳篷」,她認為帳篷不具危險性,並謂「(帳篷)都喺放吓嘢,平時都見好多人喺度開營。」當日公園的草地上共有3個「即開帳篷」,期間沒有職員阻止使用。1名職員表示,為免遊人在烈日曝曬,故容許市民使用帳篷,「落營釘就唔得,搵嘢壓住佢,日落就要收營。」而在將軍澳的香港單車館公園,洪小姐與家人亦使用「即開帳篷」,並沒有人驅趕。
然而在大埔海濱公園,前線人員的做法明顯不同。「公園範圍內唔畀露營,你睇吓條例!」上址1名保安員斬釘截鐵表示,場內不得使用帳篷,更展示已過膠的條例影印本供市民參考,「公司規定,(即開帳篷)唔畀用。」市民阿芸(化名)日前欲在該處空曠的草地上開營,未幾即被保安員上前阻止,當時場內只有她使用帳篷。她質疑:「我之前喺佐敦谷公園都畀啦,又冇營釘,又唔阻人!」惟該保安員說:「康文署有寫明,我哋公園所有範圍都唔畀開營,咩類型都唔得。」
記者到南區的深水灣泳灘視察,發現現場至少有8個「即開帳篷」。有家庭在泳灘一角休憩,亦有遊客把行李箱放在營內,在場救生員均無阻止他們使用。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一些體積較小及不需搭建的輕便遮光用具,如微型可摺合擋太陽工具,在不妨礙場地運作及不會對場地其他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阻礙的大前提下,署方會容許市民在泳灘及公園短暫地使用。換言之,使用「即開帳篷」未必違法,執法權在前線人員手上。而在過去1年,沒有市民因在泳灘或公園內違例豎設帳幕等而遭檢控或定罪。
「冇明確嘅標準會令(前線人員)執行困難!」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當局應依照條例,「好清晰咁唔允許開帳篷。」不過,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則指,「(康文署)因時制宜其實係好合理,但可以畀幾點指引前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