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和道掟雪糕筒遭控 中五生罪成候判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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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名,押後判刑。(資料圖片)
18歲學生羅焯勇涉去年10月14日在龍和道掟雪糕筒,事後被控非法集結,他否認控罪,案件原本今日在東區法院裁決,不過法官引用裁判官條例,把被告的控罪改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辯方雖然反對,但法官最終仍修訂控罪,被告繼續否認控罪,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押後至9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令報告。
法官裁決時表示,接納警方指被告有站上石壆掟雪糕筒,令車輛需要急煞,之後被告又以雙手做出手勢,示意示威者衝入馬路,認為被告此舉會影響公眾秩序,亦有機會或有事實可能令其他人仿效,就算他裁決有錯,但被告行為確有令車輛急煞,或會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故相信他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受破壞。
法官又提到,有司機在被告作出有關行為後,拉低車窗及喝罵,故認為被告的行為,會導致司機下車作出暴力行為。法官指會先視乎感化官對被告的判刑是否有幫助,不排除會索取被告的懲教所報告。
被告求情指升讀中六,需準備文憑試,其班主任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內容對被告評價正面,指他曾任班長,亦曾被挑選參選領袖生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