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書局偷貓守行為 老闆:福仔驚到豬頭咁

201509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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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貓「福仔」早前被偷,涉偷貓的青年許燕均(小圖)准自保守行為。(辛永明/林伊蘭攝)
北角森記書局失明貓「福仔」上月被偷,涉偷貓的20歲青年許燕均,被控盜竊罪,他今日在東區法院獲准自簽1千元守行為1年,另需支付堂費500元。
案情指,涉案書局在本月17日發生有貓隻被偷,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二年級的被告,在前一日把貓隻取走,被告在同日已把貓帶回愛護動物協會,警方之後把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自己由5月起每當不開心便會探貓,但當他把貓帶走後,卻發現自己照顧不了,故把貓隻送到愛護動物協會。
不過法官向被告指出,如協會找不到動物主人,或會把牠人道毀滅;被告承認知道此事,但解釋指自己沒有勇氣把貓送回給貓主。法官又關注,涉案書局為何可飼養30多隻貓,要求警方調查是否有虐待動物成分。
書局老闆娘陳琁接受訪問時表示,「福仔返嚟後驚到豬頭咁」,有幾日離唔到地,幫牠剪甲時,一碰牠的手,牠便會很驚慌。老闆娘續指,「福仔」因為大命所以才叫「福仔」,牠試過2次亂衝出馬路都無事。
對於被法官質疑虐畜,老闆娘回應稱是好事,證明法官緊張動物,她強調自己認得全部貓,每隻均有名字,亦會替牠們剪甲、餵藥、整理貓砂、糧水,惟她承認,無法避免有人惡意偷貓。老闆娘又透露,3間舖加起來面積過千呎,原本裝有6部CCTV,現時增至8部,職員亦金晴火眼睇實。
老闆娘又稱,被告並非書局熟客,案發前2、3個月才出現,本身已覺得他很奇怪,而案發前數日及案發後,被告亦有出現,但案發後被告不敢入舖頭。她補充說,雖然CCTV拍到被告樣貌,但她沒有公開,因擔心被告遭起底,繼而連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