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單車:9成懶裝頭尾燈 踩夜車超牙煙

201509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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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人晚間踩單車並沒有安裝前後車燈。
本港7日內先後發生2宗單車手在晚間行車時遭從後撞尾,造成1死1重傷,令人憂慮「踩夜車」安全不足。本港法例規定,在晚間踩單車時,單車車頭及車尾必須分別掛上白燈及紅燈,惟記者於晚上視察多處夜行單車熱點,包括單車徑及馬路,發現大部分夜行單車頭燈及尾燈皆欠奉;其中上水更是重災區,10分鐘內經過單車徑的34架單車中,僅有2架單車符合法例要求。
記者近日觀察新界多處踩單車熱點,發現不少人都罔顧晚上踩單車的潛在危機,無視單車本身照明工具不足,在燈光昏暗的環境中行駛,分分鐘在馬路「捱撞」。在上水中心對開,新運路旁的單車徑,在晚上時間單車絡繹不絕,不少人將單車停泊在港鐵上水站附近的天橋或路邊,放工後再取回單車踩回家。
記者在該處統計,10分鐘內經過的34架單車,當中有30架頭尾燈全部欠奉,其中有家長與子女各自踩單車經過,但2部單車皆未見裝置頭尾燈;亦有單車未有頭尾燈之餘,更有單車手違例在車尾接載乘客。
34架單車中,僅有2架符合法例,備有「頭白尾紅」的車燈,另有1架雖備齊頭尾燈,但尾燈為綠色,並非法例要求的紅燈,亦有1架單車只有頭燈而沒有尾燈。單車已裝備頭尾燈的伍先生指:「法例要求裝,我咪要裝囉,其實上水好多路都幾暗,裝燈安全啲。」記者向1名無任何車燈的單車手了解會否擔心安全時,該單車手匆匆留下1句:「我從來都唔裝!」便騎單車離開。另1名女子則辯稱:「我前面有裝反光板喎!」當記者解釋法例規定後,女子立即以回家食飯為由離開。
並非所有踩單車人士都不理解危險性,10多歲的陳同學指:「上水好多路都有樹蔭,冇燈好難睇清楚路面,我屋企嗰架單車都有裝車頭車尾燈,不過呢架(單車)係同朋友借番嚟,所以先冇裝。」另外,新運路及新豐路交界處,由於沒有單車徑,有單車在馬路旁行駛,或橫過馬路,而這些單車大多未有裝備車頭及車尾燈,在馬路穿梭,其他駕駛者亦難以察覺。
運輸署發言人強調,根據法例任何人不得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在道路上騎單車,除非他在車頭展示1盞白燈及在車尾展示1盞紅燈,否則即屬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