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氣機移入屋 房署錯足20年

20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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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士的冷氣機裝在窗外,被房署要求移人露台。(梁耀榮攝)
港府部門無能,房署錯誤引用規例打擊公屋安裝冷氣機出窗外,禍及三十萬戶居民廿年來「焗冷氣」!舊型公屋裝冷氣機問題爭議不絕,房屋署一直靠目測方法發現冷氣機超出「房屋界線」,便向住戶發警告信,最新發現該做法一直有錯,並證實部分單位外牆承托力足以讓冷氣機伸出窗外,另在露台矮牆裝機亦合法地伸出超過房屋界線,揭示廿年來,飽受困擾約三十萬戶公屋居民冤枉地在屋內裝冷氣機。本報向房署查詢後獲回覆稱,一直都容許冷氣機伸出窗外不多於六十厘米,公屋聯會對房署說法感驚訝,多年來「聞所未聞」,認為對過往將冷氣機移入屋的居民不公平。
八十年代落成的公屋單位沒有冷氣機位,居民大多裝冷氣在露台或伸出窗外,當中包括屬舊長形和「I」字型設計的麗閣邨,該邨二百戶在七月陸續收到房署警告信,指其冷氣機伸出窗外,並超越單位的房屋界線,要求盡快移除或重置冷氣機,否則收回單位。
居民不滿,於是向議員求助,經過議員在八月約見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和高級工程師後,對方口頭承諾讓步,在幾個不同安裝冷氣機方法有不同處理。
獲接受為不違規的安裝冷氣機做法包括:一,大單位因外牆承托力足夠,冷氣機可以伸出窗;二,簷篷上單位不怕冷氣機跌落街,可以裝在外牆;三,中房、細房的冷氣機可以伸出窗不多於十厘米;四,若安裝在露台地下,可以拆走矮牆少於一半數目石板。上述處理一般亦會超越房署一向以「不能超越房屋界線」的規例,遭質疑為何過去沒有上述不同類的處理。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指出,舊型公屋裝冷氣機的方法五花八門,多年來都很安全,不少住戶更為符合房署要求強將冷氣機移入露台內,變成廳房有冷氣,廚房及廁所就「焗冷氣」,房署更不應一刀切,單是用「房屋界線」禁止冷氣機伸出窗外,今次麗閣邨爭取到的做法亦應適用於其他同類型屋邨。他估計,八十年代落成的同類型屋邨約有四十個,涉及單位數目約三十萬。
房署接受查詢時說,對公屋安裝冷氣機的政策一視同仁。根據一貫政策,若公屋單位沒有冷氣機遮簷提供,住戶可選擇將窗口式冷氣機安裝於客廳或睡房的原裝吊窗,伸出外牆的機身或支架不可多於六十厘米;分體式冷氣機可安裝在一樓簷蓬的外牆上,伸出外牆的機身或支架不可多於四十厘米。
房署表示,職員在日常巡查會檢視邨內有否違規安裝冷氣機。若發現有即時危險,會要求住戶即時拆除冷氣機;至於其他情況,辦事處會先向住戶發勸喻信,若住戶在指定時間內未糾正,會再發警告信。若住戶不糾正違規事項,房署可根據房屋條例採取行動,嚴重者可發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但該署沒有各邨就違規冷氣機發出通知書的數字。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對房署最新說法感驚訝,自嘲「可能我見識少,咁多年都未聽過,話冷氣機可以伸出窗咁多。」他批評房署官僚,欺善怕惡,有議員或傳媒「找真相」的做法便不同,變相鼓勵居民抗爭,亦對過往數以萬計遵守規則,或被指違規而將冷氣機移入屋的居民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