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過期海膽遭舉報 屯門爭鮮罰款3000元

2015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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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店舖位於屯門市廣場。(李家翹攝)
屯門市廣場的爭鮮迴轉壽司店出售過期海膽壽司,經營該店的爭鮮(香港)食品有限公司,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被告今於屯門法院認罪,被判罰3000元,並繳交化驗費用1690元。
案情指,今年4月30日,有食客於涉事店舖進食時發現海膽壽司有異味,但向該店經理投訴後,未獲滿意答覆,遂向食環署舉報,食環署人員化驗後認為有關壽司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