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市建局公帑賣豪宅 衙前圍村戶冀本區安置

201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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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要求當局舖換舖、樓換樓。(何頴賢攝)
市建局收購衙前圍村多年,但仍有部分商戶及居民「企硬」未遷出,雖然當局有提出重建後的復業方案,但未獲商戶接受,衙前圍村重建關注組要求當局舖換舖、樓換樓,予受影響人士可繼續原有的生活模式。他們揚言,如有人前來清場將會阻止,如對方強行行動,就會到市建局樓下紮營。
關注組表示,市建局計劃在該地興建2座30至40層高的私人豪宅,認為會造成屏風效應,影響附近公屋區東頭村的通風,以及獅子山山脊觀景廊,批評市建局是以公帑賣豪宅,再抬高有關公屋區的樓價及物價,形容它是「強盜」。
該組織提到,復業方案的租約只有5年,之後需再經當局審核資格,而600元租金只是維持3年,第4年升幅5倍至3000元,第5年再升至6000元,及後則是市價,認為商戶根本難以負責,故要求當局將復業方案中的600元租金延長至20年,並停止一切清場行為,在重建期間本區安置舖戶,以及與村民開會商討安置。
在村內開理髮店及居住的郭裕家表示,市建局雖向他賠償30萬元,但就明言不會再安排公屋,對此感不滿,曾到中聯辦投訴,要求可獲原區安置及復業。在衙前圍村居住了逾50多年的莊景明就指,市建局要求他先簽署交還書,承諾之後不再追討,才會為他安排公屋或當局轄下住屋,但認為做法欠缺保障,強調要先獲安置後才會離開。
在1998年入住的居民梁國雄聲稱,市建局曾答應他會樓換樓,去年亦有向他提供300多呎的黃大仙下邨公屋單位,當時對方稱他擁有業權,但之後卻又反口,指他們只是上樓,並沒有業權。他指,如其持雙程證的外父外母日後來港,將未能為他們提供居所,故必需獲安排到居屋或私樓,強調有錄音可證明自己所言屬實。
市建局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在衙前圍村重建項目範圍內,張貼清拆寮屋或非法結構物通告的行動是由地政總署執行,但強調市建局會合地政總署,協助尚未遷出的佔用人,若住戶佔用人有住屋需要,但不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市建局可安排有關住戶佔用人入住當局的安置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