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健康長者就業機會 保安年齡上限延至70歲

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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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保安員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資料圖片)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今日宣布,乙類保安員許可證年齡上限於本月18日(下周五)起,由65歲提高至70歲。管理委員會主席湛家維表示,這措施為健康的長者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亦有助紓緩業界招聘困難。持有乙類保安員許可證者,可就大部分處所提供毋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一般護衞工作,現時約有26萬人持有這類許可證。
委員會指出,放寛年齡上限的決定,是為配合政府人口政策延長巿民工作年期和釋放本地潛在勞動力的目標,亦是經深入諮詢業界後的結果。
管理委員會將規定65歲或以上的乙類保安員許可證持有人,必須接受定期體格檢驗,提交申請時須出示醫生證明書,證明其體格適合擔任有關工作,之後每2年1次提交醫生證明書。如持證人在持證期間滿65歲,須即時提交醫生證明書。
許可證一般有效期為5年,但現時65歲的年齡上限,大部分在60歲以後獲發許可證的人士,其許可證將在年滿65歲時到期,不會因年齡上限放寛,而自動獲得延續。如他們希望在許可證到期後,繼續從事乙類保安員工作,須提出續證申請。警察牌照課會向60歲至69歲甲類(單幢式私人住宅建築物的護衞工作),及乙類許可證持有人個別發信通知有關新安排。
屬上述類別的保安員可於本月18日起向警察牌照課提出申請,為方便迅速處理,申請人應盡量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如有疑問可致電警察牌照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