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後人捲侵吞公款案 官令勿再遲交文件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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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香樓」後人捲侵吞公款案,案件今早在高院聆案官席前提訊。(資料圖片)
中環老牌茶樓「蓮香樓」已故第二代掌舵人顏志人,生前與同居女友韓怡共同創辦製衣公司,並由韓主理業務。顏2008年去世後,其子女與韓就遺產問題對簿公堂,最終子女勝訴,韓隨後亦退出製衣公司。該公司現翻舊帳,指韓在顏死後,涉嫌將逾2000萬元公司款項據為己有,連顏的姪兒顏尊輝亦被牽涉在內。公司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韓及顏尊輝,要求退還有關款項並交代帳目。
案件今早在高院聆案官席前提訊,首被告韓怡的律師申請延期21天呈交答辯書及反申索文件,原告一方表示不反對,但要聆案官頒令對方不得再遲交。
聆案官最終頒令首被告需於明年1月14日下午4時前,呈交答辯書及反申索文件,否則不得再呈交,首被告亦需支付原告500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