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三色回收」撈亂裝 疑作垃圾運堆填

20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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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將三色箱內物資全倒在2個垃圾袋中。(蕭嘉怡提供)
「講咗咁多年『藍廢紙、啡膠樽、黃鋁罐』,依家三色撈埋一齊變咗做彩色,變晒做垃圾,咁回收箱仲有咩意思!」李先生早前於早上9時左右行經堅道,適逢清潔工人正清理三色回收箱,目睹所有回收物資「無分彼此」,全被收納至2個垃圾袋,質疑外判合約取決於價錢,令工作質素成疑,「食環可以拗話之後會再分番,但唔會咁費時失事呀?係唔係監平監賤判張約出去,搞到啲人做嘢咁求其?」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合約規定,承辦商須分開收集和處理回收物料,非塑膠類須送交廢物處理商,而塑膠類則需送交該署核准/指定的廢物處理商,而接獲轉介後亦有派員現場調查,惟並無發現,但亦已提醒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承辦商及街道潔淨服務承辦商,需依約行事,倘有違規失責,有可能發警告或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嚴重時可終止合約,表現紀錄亦會影響日後投標。
發言人解釋,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按政府採購和程序招標,並以政府中央投標委員會批准的「標準評分表」評審,當中技術及價格各佔總得分的3成及7成,技術得分中包括工作質素、工資水平、工人每日工時上限、表現紀錄,中標者一般取得最高總得分,及需在技術評分中個別項目合格,過往亦有3成多的合約並非批予標價最低的投標者。
「新合約貴好多,如果當晒做垃圾,納稅人就做咗水魚。」獨立環境政策評論員朱漢強指出,回收箱內因混有不可回收物而需篩選,處理成本高達約每公噸9千多元,新合約已訂明需妥善分類回收,承辦商或涉違約,從而減省開支。
中西區區議會食物環境衞生及工務委員會主席蕭嘉怡指過往曾接獲相關投訴而作觀察,期間曾兩度目睹事件,認為此舉令市民氣餒,不利推動回收,「呢區居民環保意識都唔錯,會特登洗乾淨啲膠樽,再拎去回收,依家回收箱變垃圾桶,嘥晒佢哋嘅心機!」蕭又批評食環署監管乏善,導致環保措施成效存疑,「食環連每年收幾多回收物資返嚟都冇統計過,又點知啲嘢係咪去咗堆積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