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葡京沙圈賣淫案何猷倫等6人判囚

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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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猷倫(中)雖被判操縱賣淫罪成判囚,但因被羈押的時間已超越刑期故即日獲釋。
涉及澳門葡京酒店「沙圈」賣淫案的賭王何鴻燊姪兒何猷倫,被澳門法院判處操縱賣淫罪名成立,判囚1年零1個月,同案其餘5名被告亦被判操縱賣淫罪成,分別判囚5個月至2年零5個月不等,但各被告被控的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則不成立。包括何猷倫在內的其中5名被告,因被羈押的時間已超越刑期,獲當庭釋放。本案被稱為澳門回歸以來最大宗的操控賣淫案,涉及的妓女可能多逾2000人。法官宣判時指,何猷倫是葡京酒店最高決策人,認知、許可和容許賣淫活動在酒店發生,認為他有直接過錯。
案中6名被告依次是何猷倫(68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內地女子王巧如(30歲,葡京副經理—特別市場客務關係)、姓倫女港人(53歲,葡京總經理)、姓麥港人(57歲,保安部經理)、姓喬內地女子(王女的助理),及姓潘男子(42歲,司機)。
法院今日(17日)判囚何猷倫1年1個月;次被告王巧如及第三至六被告,同樣操縱賣淫罪成,王判囚2年5個月,第三、四被告各囚5個月,第五、六被告則判囚7個月。6人另被合共控以的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名,則不成立。
法官今日宣判時指,「沙圈」早於1995年已在葡京出現,活動具有規律和紀律,整個社會都明顯知道存在超過20年,何猷倫認知、許可和容許賣淫活動在酒店發生,有直接過錯,故判他操縱罪名成立,判囚1年1個月。旁聽席聞判後,即時傳出歡呼聲,隨即被法官阻止。由於何猷倫被捕後已還押逾1年,除第二被告外,包括何在內5名被告,被羈押時間都已超越刑期,當庭釋放,次被告等候上訴期間亦毋須羈押,但不可離境,每周要向警方報到。
本案涉及4億澳門元不法收益。司警庭上作供時曾透露,拘捕行動前透過監聽發現何猷倫因偏愛一名賣淫女子,令王巧如「呷醋」並針對該女子,王試過不租客房給該女子,並將對方列入黑名單,何知悉後非常憤怒,在電話中與王大吵一場,王稱不想再任職,司警認為情況有變,決定於去年1月採取拘捕行動。司警作供時又曾表示,相信案件涉及2000多名妓女。
有涉案的賣淫女子則供稱,她們到葡京前需付15萬澳門元介紹費,之後獲安排到葡京面試,經化名「老何」的何猷倫及化名「瑤瑤」的王巧如面試合格,便能以每晚一千多澳門元租住客房,並在俗稱「沙圈」的酒店商場徘徊招客。賣淫集團設立YSL(Young Single Lady)系統管理及識別賣淫女子身份,還有Code One系統用於當警員搜捕時驅散賣淫女子,集團並將酒店約120間客房闢作「賣淫工房」。集團亦設立多項規定,如賣淫女子在沙圈徘徊時只准穿裙和高跟鞋,不可纏擾客人,否則會被罰及趕走;每次性交易則收費1500澳門元。